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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户认同的就是好商品

 来源:Movoin Studio 发布时间:2009-08-31 16:41:00 

标签:客户,商品,程序员

现状≠将来?

程序员做设计本身就很悲哀,纠结于客户与坚持之间就更是如此。
无论我今后的路会怎么走,我想始终不变的事情就是与客户博弈了。无论是放弃企业建站服务改做B2C,还是放弃提供技术服务改开家小店,我都需要去面对客户,而博弈亦不会停止。

客户≠蠢驴?
无论是作为“设计师”还是程序员,我都戴着这个身份在心里暗暗的说“这客户真TMD SB!!!”,事实真是如此吗?不,客户要真的SB又怎会拥有自己的公司?难道真像人们说的“天才都在为蠢驴打工”?那如果真是这样的话,还花那么多心思去做“天才”干吗?“蠢驴”的日子不是更让人向往吗?多么愚蠢的观念!

客户都不是蠢驴!他们只是在审美或是在互联网的见识方面比不上你罢了!

引自网友的评论:

不骂客户的设计师不是好设计师,好的作品都是经过战斗产生的。客户花钱请设计师目的是希望得到专业的帮助,而这之中免不了会在沟通过程中存在摩擦,这些摩擦是必须的,大家追求的是共同的结果,恰到好处的呈现。作为称职的设计师,提出意见是必须的,哪怕有些意见不被接受。

我个人并不太同意这种观念,服务不是战斗,赢家的胜利不需要建立在任何输赢之上。我想任何企业都是以一种“双赢”为目标在服务或是被服务。

做服务的时候觉得客户的意见愚蠢,其实除了客观因素外,就是在于服务者本身的主观原因“太过势着于自己的设计,忽略了服务的主体。” 就如同没有人比设计师自己更加了解他的设计一样,也没有人比企业主自己更加了解他的企业。如果忽略了服务的主体,那这次服务就是不合格的,哪怕是为客户做了所有客户所“希望”的,也一样是不合格的。设计不光是为客户“服务”的,不是客户说好就好,制作出来的东西客户也要应用在他的客户上的!

所以,最终的结果如何,完全是靠设计师的能力(沟通表达、设计呈现),如何引导客户说出内心的需求,协助客户分析权衡,最终达成客户满意的设计,即体现了我们的价值,又赢得了客户的尊重,这就是理想中的“双赢”。

客观因素还是很多,这里就不提了。

好商品=?
这篇文章的标题,其实是个伪标题,我真正想要传达的并不是标题所指。
既然“客户认同的不一定是好商品”,那好商品又是什么?

我本想就IE6来说明一下这个问题,但是又怕写太多却说不清楚问题,所以还是简单直接的把我的想法说出来算了。

首先,客户是谁?
1,我的客户(我做出来的东西是让他们满意)
2,我客户的客户(我做出来的东西是让他们的客户满意)

再者,满意什么?
1,我的技能服务(为客户实现他想要的)
2,我的专业服务(为客户实现他客户想要的)

我的文字表达能力十分有限,可能看上去比较乱,我有时间再整理一下,希望各位看官多多指教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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