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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构中的模块化设计:样式的作用域(2)

  发布时间:2010-04-23 14:42:00 

标签:模块化,设计,样式,作用域

再来说说“作用域”,相信大家很容易就会想到“全局”、“公共”这些词,关注过模块化的同学应该都知道,网上说得最多的一种“模块化”,就是像header、footer这样的以大区域划分。在去年web标准交流会(页面重构合理化讨论)上,克军提出了“样式的三层架构”——公共规则层、公共模块层、项目层。这些都有它们适用的范围,而且最大的优点是容易理解和应用。这里也不再做重诉了,感兴趣的同学可以找找相关的文章。

我在这一块的划分上,有点类似克军的“样式的三层架构”,有一点小的差别,我是以“作用域”来分的: 公共级(全局)、栏目级(局部公共)、页面级 。如何划分这个“作用域”呢?很简单,全局的global就是公共级的;只在栏目中用到的局部global是属于栏目级的;只影响单个页面的就是属于页面级的了。

最后几点要特别注意的:

  • 除了标签选择器之外,哪些类是使用于公共级、栏目级中的,如

    .tx_hit{color:#FF0000 !important;}的适用范围是公共级的,应该放于全局的定义中。但,如果它只影响于某个栏目,那么就应该把它放于栏目级的作用域中。

  • 标签选择器一般属于栏目定义,有时会用于公共级作用域中,除了最基础的reset之外,应尽可能少使用在公共级定义中

  • 可继承的属性定义使用时须注意影响的范围,特别是在标签选择器中使用时

接下来的内容就是以这个为基础的,希望大家能理解“样式的作用域”,对于后继内容的理解会很有帮助。

原文:http://www.cssforest.org/blog/index.php?id=16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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