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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Script 标识符

在 JScript 中,标识符用于:

使用标识符

JScript 是一种区分大小写的语言。因此,名为 myCounter 的变量与名为 MyCounter 的变量不同。变量名可以是任意长度。创建有效变量名的规则如下:

  • 第一个字符必须是 Unicode 字母(大写或小写)或下划线 (_) 字符。注意,数字不能用作第一个字符。

  • 随后的字符必须是字母、数字或下划线。

  • 变量名一定不能是保留字。

下面是有效标识符的一些示例:

_pagecount 
Part9 
Number_Items 

下面是无效标识符的一些示例:

99Balloons // Cannot begin with a number. 
Smith&Wesson // The ampersand (&) character is not a valid character for variable names. 

在选择标识符时,应避免选择 JScript 保留字和已经是内部 JScript 对象或函数的名称,比如 StringparseInt

请参见